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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全科科长职责

来源: 作者: 发布时间:2011年10月06日 20:49 点击: 次


1、 在分管处长的领导下,按照《安全科职责》主持全科工作。

2、 负责消防安全、生产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。

3、 指导各单位贯彻消防、生产安全法规,完善各级安全责任制和有关制度规定,并督促落实。

4、 定期开展安全检查,提出隐患整改方案,并做好监督整改工作。

5、 协助有关单位加强对易燃、易爆、剧毒和放射性危险物品以及图书资料、档案等的管理,落实安全管理措施。

6、 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,建立防火档案,组织对义务消防队员、火灾危险工种人员的安全知识培训。

7、 负责消防器材的购置、配备、维修、保养工作,督促各单位加强消防器材、设备、设施的管理。

8、 负责初审新建、改建、扩建(含临时建筑)及室内装修工程的消防设施,检查防火规定的执行情况,参加竣工验收。并负责对公共文化娱乐场所的消防审核。

9、 协助公安、司法机关查处火灾、生产事故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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