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办公所需用品,经主管领导签字,由处办公室按学校分配的办公经费向物资科领取,统一保管,各科室或个人不得自行到物资科领取。2.各科室所需的办公用品,根据需要和可能由各科室指派专人向办公室领取,领后应登记签名。3.对于处内的固定资产或其他耐用物品,如因工作需要,办公室有权调剂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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