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办、研办:
根据长沙市公安局户政部门的要求通知如下:
1、 请各学办、研办收齐毕业生信息后如需迁往省外户口(迁省内户口无需办理迁移证)的学生将身份证复印一份。
2、 在复印件正面标明学院、学号、电话、学位(本、研、博)和详细迁往的地址(字迹工整,以免错迁),并注明“同意学校统一迁出,一切后果自行承担”。于五月底前以院为单位送至保卫处202办公室,以便尽快办理迁移手续。
3、 本、研毕业生考取本校研(博)或延期毕业的请在其身份证复印件上标明。
4、 请各学办、研办以院为单位在毕业典礼当天到保卫处202领取户口迁移证。
5、 户口办理电话:88872302
保卫处治安科